通知!《教師資格證認定申請表》正式啟用新版,請助力轉發(fā)宣傳!
- 時間:
- 2022-06-07 17:05:35
- 作者:
- 傅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甘肅教師資格網




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啟用新版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為推進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18]47號),深化“放管服”改革,減證便民、優(yōu)化服務,根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有關要求,從2019年上半年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啟用新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版申請表調整簡化了信息項,由原有5頁(含《思想品德鑒定表》)壓縮至1頁。對部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信息,只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采集和留存,申請表中不再顯示。
二、新版申請表采用《個人承諾書》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鑒定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本人打印簽字的《個人承諾書》照片,系統(tǒng)自動添加于申請表內,無需提交紙質簽名材料。
三、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19〕1號)要求,新版申請表取消了無犯罪記錄證明信息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接公安機關核查。各認定機構應在申請人獲得教師資格一年內對有無犯罪記錄情況核查,核查發(fā)現申請人有犯罪記錄的,按《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各認定機構需將核查結果留檔備查。
四、新版申請表增添防偽功能,在表格右上方設置了二維碼,掃描二維碼可獲取申請從教師資格證相關信息。
五、新版申請表無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提交紙質版。
申請表中“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由系統(tǒng)自動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寫。認定審核通過后,申請表由認定機構生成和下載,用A4紙打印,一式兩份,加蓋認定機構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請人人事檔案,一份由認定機構歸檔保存。
請各省(區(qū)、市)積極做好解釋和宣傳工作,確保教師請各省(區(qū)、市)積極做好解釋和宣傳工作,確保教師資格制度平穩(wěn)有序實施。工作中有任何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我中心反饋。提醒幫忙轉發(fā),讓更多的考生注意本信息。
附件:新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